法律服务所委托代理合同
(劳动事务代理)
甲方(委托人):
身份证号/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住所地/住址:
联系电话:
乙方(受托人):法律服务所
执业许可证号:
住所地:
联系电话:
鉴于甲方因劳动事务需要法律帮助,乙方系依法设立的法律服务所,具备提供劳动事务代理服务的资格与能力。双方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《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经平等协商,订立本合同,共同遵守。
第一条 委托事项
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劳动事务(在选择项前打“√”):
□ 劳动合同订立、履行、变更、解除、终止相关法律事务;
□ 工资、加班费、奖金、津贴等劳动报酬争议;
□ 工伤保险待遇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相关事务;
□ 社会保险(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生育保险)争议;
□ 经济补偿金、赔偿金争议;
□ 劳动仲裁、诉讼代理;
□ 其他:__。
第二条 代理权限
乙方代理权限为(在选择项前打“√”):
□ 一般代理;
□ 特别授权代理(包括代为承认、放弃、变更仲裁/诉讼请求,进行和解,提起反请求/反诉,代为签收法律文书等)。
第三条 承办人员
乙方指派(执业证号:)为甲方提供劳动事务代理服务。如因故变更承办人员,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。
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
- 甲方有权了解代理事项进展情况,要求乙方及时报告;
-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陈述案情,提供真实、合法、有效的证据材料;
-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,按时出席仲裁、诉讼等活动;
-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及相关费用;
-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从事违法、违规或违背职业道德的活动。
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
-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如实陈述案情、提供证据材料;
- 乙方应依法勤勉尽责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;
-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代理事项进展,并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;
- 乙方不得超越代理权限,不得损害甲方合法权益;
-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,代理事项结束后合理安排移交。
第六条 代理费及支付方式
1. 代理费总额为人民币元(大写:)。
2. 支付方式(在选择项前打“√”):
□ 一次性支付: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;
□ 分期支付:_;
□ 风险代理:_(风险代理收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)。
3. 乙方收款账户:
开户行:
账 号:
户 名:
第七条 其他费用
代理过程中产生的仲裁费、诉讼费、鉴定费、公证费、差旅费、调查取证费等,由(在选择项前打“√”):
□ 甲方承担;
□ 乙方承担;
□ 双方另行约定:。
第八条 保密条款
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及其他不愿公开的信息,应予以保密。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。保密义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终止后__年内持续有效。
第九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
- 经双方协商一致,可以书面解除本合同;
- 一方严重违约,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,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合同;
- 委托事项完成、合同期限届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成就时,本合同终止。
第十条 违约责任
- 甲方逾期支付代理费的,每逾期一日,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__‰支付违约金;
-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或迟延履行代理职责,给甲方造成损失的,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;
-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,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
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
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,双方应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:
-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;
-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十二条 合同期限
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毕(或年月日)止。
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
- 本合同未尽事宜,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;
- 本合同一式份,双方各执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;
-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(签字/盖章):
签订日期:年月__日
乙方(盖章):法律服务所
负责人或授权代表(签字):
签订日期:年月__日
(本文本为示范文本,具体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整;涉及重大权益事项,建议执业人员审慎填写并由法律服务所审核备案。)